济南机关建筑及公共建筑明年需装节能监测系统
摘要:自2014年起,济南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要同步设计、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同时安装节能监测系统。公共建筑也将实行用电限额管理,对超额用电的征收超标准耗能加价费。
近日,济南市政府出台《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从明年起,所有新建建筑原则上至少要应用一种可再生能源。
《意见》明确,从2015年起,济南市及县(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明年起,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同时,济南市对于建筑节能的把关也将更加严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之前,会对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竣工验收备案之前,还要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进行核实把关。
已经建成的建筑,也要通过应用太阳能光热、光电等节能改造措施转变为绿色建筑。节能改造要与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等工作相结合。
自2014年起,济南市所有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要同步设计、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同时安装节能监测系统。公共建筑也将实行用电限额管理,对超额用电的征收超标准耗能加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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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