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行业动态 > 正文

厦门电梯安全没专人管 明年最高可罚10万元

www. abuilding.cn  阿拉丁建筑电气网

摘要:据报道,厦门未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且不按期整改,明年起将被处2万至10万元的罚款。明年1月1日,新的《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施行。

标签: 电梯 特种设备

  据报道,厦门未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且不按期整改,明年起将被处2万至10万元的罚款。明年1月1日,新的《特种设备安全法》正式施行。

  据了解,新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与2009年施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比,对于特种设备的责任界定更加明确。例如,新法第十三条规定:“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责”;第三十六条还专门规定:“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的运营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负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此外,新法在处罚力度上有了明显提高。比如未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将由质监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业整顿,处2万至10万元的罚款。相比2009年施行旧法,该项违法行为的最低处罚的金额提高了10倍。

想告诉朋友就分享到: 新浪微博 QQ空间 腾讯微博 微信 更多

凡本网注明“来源:阿拉丁建筑电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阿拉丁建筑电气网,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作者:

来源:台海网

更多关于 电梯 特种设备    的新闻

    一周热点新闻

      在线投稿

      • 联系:罗廷
      • 电话:020-66205189
      • 传真:020-85272455
      • Email:news@abuildi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