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表投入使用 “跳阶”需补交电费
摘要:北京市去年7月1日开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去年底和今年初之间出现首个年度跨转,对使用智能电表的居民而言,存在“跳阶”电量的问题,即去年下半年已达第二档及以上用电量,今年买电时需补交阶梯差价电费。
案例2:2013年,如某户居民家庭在一年内累计购电量为5000度,居民在计算电费时,可以参照以下公式(其中2880为年度第一档电量上限;4800为年度第二档电量上限):
2880×0.4883+(4800-2880)×(0.4883+0.05)+(5000-4800)×(0.4883+0.30)=2597.5元。
智能表用户享免费短信
去年已购但未用完的电量,可结转到今年继续使用。对于已购未输入电表的电卡中电量,如果用户想退购,可到市电力公司网点办理退购手续。但去年内未购满的低档电价电量额度,跨年不结转。
国家电网北京公司提示,如果居民家中用电量较大,可能会产生阶梯差价电费,居民在下次购电时可根据需要预留出这部分电费。仍有不清楚的,可拨打95598供电服务热线电话,提供客户编号或电能表表号查询阶梯差价电费的其他信息,还可提供手机号码开通免费短信提醒业务。
注册短信提醒业务的居民,可在本户电能表剩余电费不足30元和10元后的第二天收到短信预警提示信息;自产生阶梯差价电费的次月起,每月将收到一次短信提示。
凡本网注明“来源:阿拉丁建筑电气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阿拉丁建筑电气网,转载请注明。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作者:
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