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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七成电梯已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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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记者从中山市质监局获悉,该局现已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8名,安全巡查队员20名。同时以119名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作为技术支撑,借助镇区兼职安全监察员的网络覆盖优势确保全市2.7万多部电梯的安全。

标签: 电梯 特种设备

  近日,记者从中山市质监局获悉,该局现已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8名,安全巡查队员20名。同时以119名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作为技术支撑,借助镇区兼职安全监察员的网络覆盖优势确保全市2.7万多部电梯的安全。目前全市七成电梯已购买电梯第三者责任险。

  近6成电梯完成确权工作

  据中山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4月以来,省质监局以广州、东莞两地作为试点,在全国率先实施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中山作为试点以外地区积极响应。据该负责人介绍,在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前,在电梯安全监管方面存在多项困难:一方面是安全责任链条不够明晰,使用、管理单位首负责任未落实。另一方面则是维保环节存在恶性竞争,社会救助和制约机制缺失。据介绍,从去年开始,中山市质监局按照《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改革方案》的要求对电梯安全监管进行了改革。

  “首先就是通过确定电梯安全权责关系,明确了‘使用权者’的首负责任,将‘使用权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受害方承担第一赔付的责任。”据该负责人介绍,另一方面则是改革电梯维保运作模式,消除了当前“使用权者”倾向于选用“质次价低”的维保单位的现象,构建了以制造企业为主体的职责体系。“我们鼓励和提倡电梯制造单位直接从事或者通过授权和委托其他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保,‘使用权者’选择未经制造企业授权的维保公司从事电梯维保时,电梯维保质量由签约维保公司负责,制造单位对因维保不当造成的电梯损害、安全隐患和事故不承担相应责任”。

  据市质监局该位负责人表示,改革的重点则在于构建电梯安全责任险制度,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社会救助系统和制约机制,目前购买电梯保险暂时不具有强制性,,近6成电梯完成确权工作。此外,中山市质监局在购买保险的电梯轿厢显眼处张贴统一印制的《电梯保险标志》,则是全省改革首创,予以推广。

  119名检验人员技术支撑安全监管

  据中山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已配备专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8名,安全巡查队员20名。同时以119名特种设备检验人员作为技术支撑,借助镇区兼职安全监察员的网络覆盖优势确保全市2.7万多部电梯的安全。

  下一步,中山市质监局拟加大对全市电梯的抽检频次和检验不合格电梯的处罚力度,确保电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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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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