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进口单模光纤倾销“罪名”基本成立
商务部昨日发布公告,初步裁定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存在倾销,将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根据公告,商务部初步认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存在倾销并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威胁,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根据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产品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14年5月1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初裁确定的各公司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13.7%-51%的保证金。
据了解,2013年6月18日,江苏法尔胜光子有限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富通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住光纤有限公司、中天科技光纤有限公司和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中国国内单模光纤产业申请对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进行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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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