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T 559-2013 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摘要: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和扩的低能耗居住筑节设计。
总则
1.0.1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热工性能和采暖空调等用能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居住建筑热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低能耗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
1.0.3 居住建筑必须采取节能措施,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应将采暖和空调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
1.0.4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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