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讲义
摘要:修订后的《民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6.自备应急电源;7.低压配电;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9.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电气照明;11.民用建筑物防雷;12.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
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84号文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主编,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17个单位共同修订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经编写人员的努力,已完成修订工作,并于2006.9月初即上报待批,2007批复。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民规》)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除传承原规范技术覆盖面大、指导性与可操作性强的特点外,注重与国际IEC标准的接轨和相关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协调,并结合近年来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领域内出现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对《民规》进行了全面的修订。
修订后的《民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代号;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继电保护及电气测量;6.自备应急电源;7.低压配电;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9.常用设备电气装置;10.电气照明;11.民用建筑物防雷;12.接地和特殊场所的安全防护;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15.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6.广播、扩声与会议系统;17.呼应信号及信息显示;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19.计算机网络系统;20.通信网络系统;21.综合布线系统;22.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23.电子信息设备机房;24.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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